衡器產品作為一種古老的稱重計量產品,自秦朝開始逐漸的被“衡同輕重”這一“標準”管理起來,作為一種“法制計量”產品,歷來受到管理層的重視。九十年代后期,電子衡器產品如“雨后春筍”快速得到發展,衡器產品的結構形式更加簡化,制作更加容易。中國的衡器產品開始走向化,國外發達國家的衡器產品也逐漸地進入內地,衡器產品的標準問題日益引起大家的重視。“法制計量組織 OIML”的證書制度應運而生,只要是通過了 OIML 的認證,則產品可以在成員國之間進行貿易。所以說,秦始皇的統一度量衡和當前我們國家提倡的統一采用法制計量組織的標準文件,用長遠的眼光看,其意義、作用都有異曲同工之妙。畢竟 OIML 的技術水平目前來看比我們國內的衡器制造業水平要高。